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是海事侵权责任纠纷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也是其他相关案件容易发生的原因之一。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根据中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与海上相连的可导航水域接触造成的损害。同时,它还包括船舶因操作不当或不遵守航行规则而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其他船舶和船舶上的人员、货物或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在审判实践中,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的争议焦点是常见的,并集中在船舶是否实际发生碰撞(2)碰撞船舶的责任划分(3)确定损害赔偿金额;以及(4)责任人是否可以协助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1、实际上是否发生了碰撞。
实践中,法院将根据海事部门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综合确定原告投诉的碰撞是否实际发生,结合船舶事故痕迹,考虑船舶是否不适航或与其他船舶碰撞。
2、确定碰撞责任比例。
实践中,由于碰撞责任比例的专业性很强,除非有强有力的相反证据,否则往往需要结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航海技术准确分析船舶碰撞前的格局和各方的过错,法院经常接受海事部门出具的《海上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责任分工的调查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船舶发生碰撞,发生碰撞的船舶有过失的,每船按过失程度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等于或者过失程度比例不能确定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规定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确定损害赔偿金额。
法院将通过审查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的具体损失认定,根据司法鉴定和评估结果,结合确认的碰撞责任比例,确定责任人的损害赔偿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碰撞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在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中,申请人可以要求赔偿船舶碰撞或碰撞造成的财产损失,船舶碰撞或碰撞造成的相关费用和损失,避免或减少损失造成的合理费用和损失,以及预期理费用和损失。
可以要求的损失项目主要包括船舶价值损失、船舶修理费、船舶财产损失、船舶损失、打捞救助费等。由于船舶损害赔偿金额主要是事实上的争议,为了使承包人法官更清楚地了解自己主张的合理性,从而支持自己的观点,诉讼和辩护双方都应履行举证责任。
原告应充分证明自己主张损失金额的合理性,证证据的重点应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发生、维护费用的损失等,被告应当对原告的不合理性进行反驳。如果当事人确实无法完成证据,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选择合格的评估单位来核实损失金额。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代替性纠纷解决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徐宝同律师团队专注公司、商事、股权、合同、疑难诉讼及仲裁争端解决,十余年法院审判实务及规则研究经验。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